昨晚,我心裡正在煩亂之際,特然浮現出《羅馬書》2:24的經文:「正如經上所記:『神的名在外邦人中,因你們受了褻瀆。』」這句話像一把鋒利的劍,直刺我的內心,讓我不禁停下來思考:我的言行,是否有一天也會成為他人拒絕神的理由?
在信仰的旅程中,我們常熱衷於傳遞福音,講述神的恩典與慈愛。然而,有時我們忘記了,最有力的見證,並非來自我們的言語,而是我們的生命。聖經中的多處記載提醒我們,我們的行為若與所宣揚的信仰不符,可能會讓人對神失望,甚至遠離祂。
我曾經聽過一個朋友的故事。他本來對信仰充滿興趣,但後來卻因為一些信徒的行為而離開。他告訴我:「我不相信神,是因為那些說自己信神的人。他們的生活和我想像中的信仰完全不同。」這番話至今仍讓我不寒而慄。雖然,可能這只是他的一個藉口,但我們每一個自稱為基督徒的人,是否也曾無意間成為別人拒絕神的理由?或成為別人利用的藉口?
尤其是在我們面對他人的軟弱或失敗時,論斷與批評常常成為我們的第一反應。我們可能口口聲聲說「愛人如己」,卻在背後評判他人的信心是否足夠、行為是否合乎標準。這樣的態度不僅違背了主耶穌的教導,也會讓人感到基督徒並非真正關心,而是充滿自以為是的屬靈優越感。有些人甚至會用經文來支持自己的批評,將神的話語變成攻擊他人的武器,而非帶來醫治與恩典的工具。
在教會裡,我們也常見到類似的情況。一些人對新信徒的生活方式苛刻指責,卻忽視了自己曾經的不足;或者對他人靈命的狀況評頭論足,卻不願花時間陪伴或鼓勵。這些論斷往往讓人感到被排斥,甚至對神的慈愛與接納產生疑問。試想,如果我們的批評讓人不敢靠近教會,甚至對神產生誤解,我們是否已經成為信仰道路上的絆腳石?
有些人在教會裡熱心服事,對外卻滿口謊言、不守信用;或者在聚會中談論愛與恩典,回家後卻對家人冷漠無情。這樣的矛盾會讓旁觀者質疑信仰的真實性,甚至把信仰看作虛假的偽裝。還有一些人,在職場上以爭競和不公對待同事,與主耶穌教導的謙卑與愛完全相悖。這些行為帶來的影響,可能不僅是讓人失望,而是讓人懷疑神的存在。
神在以西結書36:22-23中明確指出,以色列民的行為使祂的名在列國中受了褻瀆。這不僅是對以色列的警告,也是一個提醒,告訴我們信仰不只是個人的選擇,更是一種公開的見證。保羅在《羅馬書》中直言不諱地批評虛偽,指出這樣的行為會讓外邦人藐視神。今天,我們的生活是否也存在這樣的矛盾,讓人對神的形象產生偏差?
信仰的本質,不在於我們的完美,而在於我們的真誠與悔改。每個人都會犯錯,但關鍵在於是否有勇氣承認自己的過失,並尋求神的更新。《詩篇》51:10提醒我們:「神啊,求你為我造清潔的心,使我裡面重新有正直的靈。」當我們的心被潔淨,我們的行為自然會帶出祝福,而非傷害。
或許,我們需要更多地關注自己的日常言行,特別是當我們發現自己的行為與信仰不符時,是否願意及時悔改,避免對他人造成負面的影響。信仰見證,不是高喊口號或展示外在的屬靈成就,而是每一天在生活中實踐愛、謙卑與真誠。只有當我們的行為與信仰一致時,我們才能真正成為引領他人認識神的橋樑。也不會人用來成為不信神的藉口。
我也在這樣的反思中願意調整自己的腳步,祈求神幫助我活出與信仰相符的生命。希望這篇反思,能成為我們共同的提醒,讓我們的生命不再成為阻礙他人靠近神的藉口,而是見證祂榮耀的管道。
歌林多前書9:19-23 我雖是自由的,無人轄管;然而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,為要多得人。 向猶太人,我就作猶太人,為要得猶太人;向律法以下的人,我雖不在律法以下,還是作律法以下的人,為要得律法以下的人。 向沒有律法的人,我就作沒有律法的人,為要得沒有律法的人;其實我在神面前,不是沒有律法;在基督面前,正在律法之下。 向軟弱的人,我就作軟弱的人,為要得軟弱的人。向甚麼樣的人,我就作甚麼樣的人。無論如何,總要救些人。 凡我所行的,都是為福音的緣故,為要與人同得這福音的好處。
林木人
福音本是神的大能